关于集中报销医疗费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2-11-15 浏览量:

各位老师大家好,我校集中报销医疗费工作已经开始,请有报销医疗费的老师自行找校医院院长签字后,把医疗单于11月21日前送至学工组刘鑫山处。本次报销药费为2012年5月15日至2012年11月15日开具的票据。

一、票据说明

1. 报销票据:需医院审核并办理签字手续后的票据。(每周星期二办理签字审核手续。)

2. 药店购药原则上不予报销。

3. 报销票据时限:本次报销药费为2012年5月15日至2012年11月15日开具的票据。

二、财务处报销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销时间:2012年11月21日和22日上午报销在职职工和学生的公疗费,11月22日下午报销离退休人员的公疗费。

雁塔校区报销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00—4:30

长安校区报销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00—4:30

2.报销地点:在职职工和学生的公疗费按照属地原则分别在雁塔校区和长安校区财务处会计核算科报销,离退休人员公疗费在离退休工作处办公室报销(具体报销地点和时间见附件一)。

3.报销办法:职工个人将校医院签字后的《赌博app》(以下简称报销单)送交单位经办人,经办人在报销单右上角按顺序编号后,编制《线上赌博app网站》(见附件二),同时按照财务处规定的时间,统一到雁塔校区和长安校区财务处会计核算科办理报销手续。其中在职职工由各单位行政秘书或办公室人员收集汇总并办理报销;离退休人员由离退休处收集汇总并办理报销;学生由辅导员收集汇总并办理报销。

4.特殊事项:对于药费报销中的特殊问题,在集中报销结束后由校医院和财务处约定时间集中到校医院统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