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发放在职人员住房补贴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0-07-12 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定于7月15日至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在雁塔校区崇鋈楼三层归仁堂集中发放在职人员住房补贴,教职工本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若本人不能领取,须亲笔签写书面委托书,受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未交《线上赌博app网站》和对住房补贴存在异议的教职工住房补贴缓后发放,具体发放时间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另行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附:在职人员住房补贴发放时间安排

15日上午:

西北环发中心、西北民族研究中心、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国际汉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教育学院

15日下午:

宗教研究中心、美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旅游与环境学院、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人文社科基础教学部

16日上午:

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民族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理工科基础教学部、体育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16日下午:

历史文化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博物馆、教师专业能力发展中心、赌博app、校医院、教师干部教育学院、文学院

17日上午:

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附小、学报

17日下午:

图书馆、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总支、教务处、科技处、离退休工作处、农村发展研究中心、社区居委会、爱卫会、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产业开发处、长安校区协调办、党委统战部、党委宣传部、档案馆、发展规划与211工程建设处、工会、公安处、机关事务中心、纪委(监审处)、社会科学处、团委

18日上午:

外事服务中心、网络信息中心、学生处(学工部)、财务处、基建处、学校办公室、研究生部、幼儿园、组织部、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商学院、心理学院

18日下午:

政治经济学院、后勤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