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教育月”徽标设计大赛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0-04-19 浏览量:

一、组织单位

主 办:学生处 校团委

承 办:美术学院

二、活动背景

诚实守信不仅是公民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也是大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基础,更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为了教育引导我校广大学生践诺诚信、立志成才,学校从2003年开始将每年的四月定为陕西师范大学学生诚信教育月。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诚信教育月活动品牌,特公开征集“陕西师范大学学生诚信教育月徽标”。

三、活动时间:4月5日至4月30日

四、参赛对象:我校在籍本专科生、研究生

五、活动方案:

(一)、作品征集阶段

利用宣传展板、张贴海报、校园网络、广播电台、院部晚点名等方式,面向全校学生征集稿件,公布实施细则。

(二)参赛作品要求

1.徽标能够反映“陕西师范大学学生诚信教育月”的内涵,彰显我校学生践诺诚信、立志成才的良好精神风貌。

2.徽标整体设计结构严谨,色彩和谐明快,构图新颖,内涵丰富,具有时代气息。

3.作品须为参赛者原创作品,严禁抄袭,否则取消参赛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参赛者在参赛作品中须注明姓名、院部、学号、年级、专业等个人信息

4.参赛者须同时提交彩色打印版和电子版,并附徽标释义。

(二)、作品提交阶段

1.以院部为单位推荐作品,同时接受个人作品。各院部要做好初选工作,在此基础上推荐作品参加学校评选。

2.各院部于4月30日前将彩色A4幅面彩色打印版统一交至美术学院学工组,将参赛作品电子版和参赛作品登记表(可到美术学院网站下载http://meishuxy.teamfg.net/)集中发送到邮箱:

jijingju@stu.teamfg.net

3.个人提交作品可直接把参赛作品打印稿送交至美术学院学工组,将参赛登记表贴至作品背面。参赛组品电子版和参赛登记表电子版发至jijingju@stu.teamfg.net邮箱。

(三)、通联

大赛组委会设在美术学院学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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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619216763

(四)、作品评选阶段

作品评选分专业组和非专业组进行评选

1.作品初评。对于各院部推荐的作品,组织专业教师进行初评。

2.网络评选。将通过初评的作品发布于校园网、“师大路论坛”等网站,进行网络投票。

3.现场投票。将通过初评的作品在两校区展示,现场接受投票。

4.综合评定。根据网络评选结果、现场投票结果和评委意见,综合评定作品获奖名次。

5.奖项公布。在校园网公布获奖结果,并集中展示获奖作品。

六、奖项设置

根据综合评定结果,最终评出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对于所有获奖选手均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美术学院

2010年4月12日

陕西师范大学学生“诚信教育月”徽标设计大赛报名表

参赛者姓名


学号


院(部)


专业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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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创作说明





































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贴于作品背面,一份交与参赛组委会(美术学院学工组)